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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什么样的情况下进行剖腹产为宜

发表时间:2020-01-11   编辑:福州福兴妇产医院

   福州什么样的情况下进行剖腹产为宜?在正常情况下,绝大部分医生都会鼓励孕妇选择自然分娩,这顺应自然的规律,对母子的生理和心理方面都有益处,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,女性必须要施行剖腹产的。那么,究竟有哪些情况需要女性马上进行剖腹产呢?下面由福州福兴妇产医院为您解答。

  孕妇方面需要进行剖腹产的情况:

  1、对于剖腹产手术,那些够自然分娩条件的孕妇最好不要用,而确有高危妊娠迹象的产妇、孕妇年龄在40岁以上,因其一些生理机能的原因,还是要选择剖腹产。

  2、 那些患有心脏病、心衰、严重的高血压、糖尿病的孕妇;还有那些因特殊情况需要紧急中止妊娠,或者胎儿出现某些严重的病理情况、不再适合在子宫内发育的孕妇;经产道分娩确实有困难、产妇产力不足、危险性比正常孕产期明显增加的产妇都应进行剖腹产。 》》》福州影响剖腹产费用的主要因素有

  胎儿方面需要剖腹产的情况:

  1、胎儿窘迫。胎心音持续<120次或>160次、胎心监护提示胎儿缺氧、羊水为胎粪污染。

  2、巨大儿。胎儿预估体重超过4000克。

  3、胎儿宫内发育受限,预计不能耐受阴道分娩者。

  4、胎位不正,如横位、臀位等。

  5、多胞胎怀孕。

  6、胎儿畸形,或胎儿长肿瘤,如联体儿。

  7、脐带脱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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